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人才。毕业生能胜任新闻文艺出版部门、教学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,以及民族文化的保护、传承与弘扬。
二、培养规格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通过有关理论、发展历史、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,毕业生具有如下能力:
1.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、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,并具有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抖的能力、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能力、协作能力和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;
2.具有民族学、人类学的基本知识,熟悉民族文化研究的方法和手段;
3.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,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;
4.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语表达能力;
5.掌握资料收集、文献普查、社会调查、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;
6.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并运用本专业的外文资料。
三、学制与学位
学制:四年;
授予学位:文学学士。
四、总学分及计划学时分配
课程类别 |
学分数 |
占总学分比例(%) |
计划学时 |
通识教育课程 |
基础必修课 |
32 |
13.39 |
532 |
选修课 |
17 |
10.30 |
272 |
专业教育课程 |
专业基础课 |
19 |
11.52 |
304 |
专业必修课 |
30 |
18.18 |
480 |
专业方向课 |
26 |
15.76 |
416 |
专业任选课 |
10 |
6.06 |
160 |
生涯教育课程 |
3 |
1.82 |
48 |
特色教育课程 |
3 |
1.82 |
48 |
实践教育课程 |
集中实践教育课程 |
23 |
13.9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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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素质与综合能力 |
2 |
1.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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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实践实验 |
学分已计入其它课程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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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最低学分要求:165 |
五、主干学科
中国语言文学,民族学。
六、主要课程
现代汉语、古代汉语、语言学概论、基础写作、中国古代文学、中国现代文学、外国文学、文学概论、民族学概论、中国民族志,世界民族志、西方人类学史、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。
七、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及要求
军事训练、劳动课,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军事训练时间为1周,安排在第1学期;劳动课时间为2周,在第2、3学期各安排1周。专业见习时间为1周,安排在第7学期。学年论文时间为2周,安排在第6学期。专业实习时间为8周,安排在第8学期。毕业论文(设计),安排在第8学期,时间为8周。
八、教学计划(四年标准学程)